沙特海关新规则

March 30, 2014 | tags | vi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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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海关新规则,将在2012-11-24下周六开始实行。新规则要求:

一、发票上必须标明发票上所有货件的付款方式。

二、收件人需要对货件的支付款项问题有个正式的申明。

三、所有到沙特的申报价超过150美金的货件都要随货附有表格跟发票一起,表格要有签名盖章。表格要申明以下信息:
1、支付日期
2、发件人银行账户名
3、收件人银行帐户名
4、运单号

四、发票上必须注明付款方式,例如:银行转账,支票,公司转账,现金,信用卡,等等。这些文件都是要给到海关清关时使用,否则将在海关延误,直到收件人提供了这些文件。

另外,以下情况不适用新规则:

一、申报价低于150美金

二、寄给私人的货件,申报价低于13250美金,海关要求申明私人的用途是什么,例如:三个IPAD是可以作为私人用途的正常范围,25个就是商业的用途了,收件人应该向海关解释。

三、申报价低于13250美金的,用现金或者信用卡支付的,必须在发票上清晰的申明具体方式:现金还是信用卡等

四、礼物是被认为用现金支付的,必须在发票上申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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